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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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宁县永和镇职工宿舍及业务用房维修项目已由正建审批〔2021〕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正宁县永和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正宁县永和镇职工宿舍及业务用房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GSHY-20210722
3.工程内容: 维修职工宿舍及业务用房房顶1040.16平方米,门前硬化260平方米,室内粉刷2700平方米,铺设地板砖720平方米等。
4.招标控制价:581609.94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7.资金自筹。
8.计划工期:总工期25日历天。
9.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建造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员、质量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1年7月23日8时30分至2021年7月27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7月27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
五、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正宁县永和镇人民政府
地 址:正宁县永和镇中街4号
联系人:禄江波
电 话:15293458663
代理机构: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豪庭春天3号写字楼11层
联系人:张超
电 话:14793461230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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