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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出口退税系统整合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出口退税系统整合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并于2021年6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出口退税系统整合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本项目已于2020年9月22日在“”上进行了采购意向公示、已于2020年10月23日在“”上进行了需求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MC-ZG20203077
交易编号:S52000000000379550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出口退税系统整合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216.16万元,其中A包:86.22万元、B包:16.02万元、C包:23.82万元、D包:90.1万元。
最高限价:216.16万元,其中A包:86.22万元、B包:16.02万元、C包:23.82万元、D包:90.1万元。
采购需求:①A包:出口退税系统与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整合集成实施服务;②B包:出口退税系统与金税三期决策1包系统整合集成实施服务;③C包:出口退税系统与金税三期决策2包系统整合集成实施服务;D包: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功能软件开发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税务总局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本项目的集成实施和软件开发服务,满足系统运行。
服务期限:系统集成实施及软件开发服务投标人在1年内,提供运维服务和二线远程支持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或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投标人须由并表单位出具合并报表是否已包含投标人财务数据的证明或说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果投标人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与评审因素重复的除外)。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效的税款所属期及社会保障资金所属期为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等证明;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个月(以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代码证上的登记日期为准)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者相关有效证明。)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天评审前。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符合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给与10%价格扣除的优惠。具体需满足如下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5-27 9:00:00至2021-6-2 17:00:00
上午开始时间:9:00:00至上午结束时间:12:00:00
下午开始时间:12:00:00至下午结束时间:17:0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guizhou.gov.cn)2020版网上购买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guizhou.gov.cn)2020版网上购买,交易中心电话:0851-85971822
(4)招标文件售价:0.01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6-17 09:30:00(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1-6-17 09:30:00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六、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开招标信息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之日止。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额:0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1-5-27 9:00:00至2021-6-17 09:3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详细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
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账 号:0109001400000182-0002
(特别: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020版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须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系统内与参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未与绑定的,将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能参加投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周老师0851-86906036
联系地址:贵州省政府大院七号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招标三部0851-86892732-703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晗
电话:0851-86892732-703
附件:
3077招标公告(二次财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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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