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人民中路单建式平战结合人防工程EPC项目投标邀请书
湖南省云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鑫益工程有限公司、创元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涟源市人民中路单建式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已由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涟发改审[2020]191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涟源新合作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涟源市人民中路单建式平战结合人防工程EPC项目(项目名称)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涟源市人民中路单建式平战结合人防工程EPC项目
2.2招标编号:HNZT-2021GC008
2.3建设地点:涟源市
2.4资金自筹
2.5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涟源市人民中路单建式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全长约1500m,总建筑面积约32740.3m2,建筑高度5.5m,地下一层,41个口部;基坑支护主要采用钢管桩,基础形式为旋挖灌注桩与筏板基础;主体共有14段,其中1~12段为人防段,13~14段为非人防段,全线采用逆作法施工(具体以财政评审报告确定的工程量为准)。
2.6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等级:设计: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2.8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9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
3.2.1.1 建筑: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1.2 市政: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1.3 勘察: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半年【2020年11月-2021年4月】的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个人查询明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在建工程(设计负责人除外);
3.4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5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承诺书中承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文件中不需列明具体人员信息及提供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待中标后配备到位。
3.6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具有施工资质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超过3个有相应资质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除符合上述条款外,还须满足以下规定:
3.6.1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
3.6.2 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的资质)、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
3.6.3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4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6.5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6.6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7湖南省外企业(包含联合体各方)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8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担保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即日起至2021年06月17日17时止,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附件、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各潜在投标人提问或质疑的方式:以word文档匿名发至招标人授权的工作联系邮箱(2289593556@qq.com)。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06月18日09时00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在身份验证时当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为招标文件中所规定格式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按废标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监管单位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涟源市住建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8-6447488。
10、招标人补充:
注意事项:疫情期间特别要求: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C,投标(竞买)人代表不能提供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查询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涟源新合作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人民中路与幸福路交叉口(老农业局 5、6 楼)
联系人:刘利平
联系电话:153773838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枫林三路238号梅溪湖畔华苑2栋2011房
联系人:王路
联系电话:17363849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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