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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汉阳区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项目招标通知(竞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湖北省汉阳区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项目招标通知(竞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1-05-10
详细内容:
汉阳区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2021-05-09 18:14|发布单位: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5-20|项目监管地:汉阳区|

【项目概况】

汉阳区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或网络获取或邮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C-CG-2021-L1017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040530-0583



3、项目名称:汉阳区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5(万元)



6、最高限价:125(万元)



7、采购需求:



汉阳区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采购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保险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专业保险经营机构,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拥有经营本项目险种保险业务资格;
(3)各保险公司只能允许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
(4)供应商至少提供近二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www.ccgp.gov.cn)”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无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材料;
(7)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报表情况: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
7、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标段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标段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5月10日至2021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或网络获取或邮寄)



3、方式:



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或邮寄)。
(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须提供加盖公章文件领取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详见本公告附件)。
(4)采购文件现场领取的: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定提供完整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领取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网络获取或邮寄的: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定提供完整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PDF扫描件发至邮箱625542869@qq.com,[emailprotected]/* */�[emailprotected]/* */�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4、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5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5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财政资金,已落实
2、组织形式:分散采购
3、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汉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武汉市芳草路1号



联系方式:027-84468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联系方式:13971124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王工



电话:13971124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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