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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阳春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01月27日 14:39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阳春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阳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区域阳春市公告时间2021年01月27日 14:39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1月27日至2021年02月03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3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阳春市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5楼02号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5日 09:30开标地点阳春市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5楼02号预算金额¥165.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柏林项目联系电话13829888840采购单位阳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阳春市府前路126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662-7727345代理机构名称阳春市远景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阳春市阳春市logandefault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662-7555268
项目概况 阳春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春市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5楼0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03-21101G1403F 项目名称:阳春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阳春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机房环境监控设备 阳春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50,000.00 1,6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须购买招标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其他微型企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7日至2021年02月03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春市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5楼02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2月2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阳春市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5楼0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阳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阳春市府前路126号 联系方式:0662-7727345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阳春市远景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阳春市阳春市logandefault 联系方式:0662-7555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柏林 电 话:13829888840 阳春市远景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27日 相关附件: 公开招标阳春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建设设备采购项目.doc 代理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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