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1、由于疫情防护需要,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标现场查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身份的相应内容均取消。招标人委托嘉善县公证处做好开标、开启投标文件现场、评标等全过程现场监督工作,全程监控并录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
2、投标人可以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或直接送达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装袋后送达至招标代理单位。(送达地址:嘉善县阳光东路185号善商大厦1号(东)楼21层,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收件人:俞鸿婷,联系电话:0573-84211066),也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直接送达至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六室(嘉善县环北西路261-263号(电信大楼西侧)),投标人送达并办理完交接手续后不得在交易中心逗留。招标代理机构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投标人。寄件或送达前务必请提前联系,以便妥善安排人员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3、本项目资格审查所涉原件现统一修改为:“本项目资格审查涉及原件取消,投标单位须提供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在纸质投标文件及扫描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如相应复印件或扫描件评标委员会在查看时无法辨认的,按不通过处理。”
4、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的还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保函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相关资料装在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外标注清楚投标保证金保函字样随投标文件一起送达至招标代理单位。
5、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投标文件时,请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单独附A4纸上提供受托人相关信息且要求内容清晰,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录音、、QQ等形式作出回复。
6、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设置的系数A、B、C均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时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当场随机抽取。
7、如招标文件中内容与本招标补充文件内容有冲突,均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8、本补充文件一经在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网址:http://js.jxzbtb.cn)中发布,即表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9、投标人在收到本补充文件之日起,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网址:http://js.jxzbtb.cn)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将如期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不再提出任何异议。
招标人:嘉善县凝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查先生0573-84911390
地址:嘉善县天凝镇境内
招标代理: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俞鸿婷0573-84211066
地址:嘉善县阳光东路185号善商大厦1号(东)楼21层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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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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