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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水暖材料及电工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年01月25日 21:46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水暖材料及电工材料采购项目品目服务/能源的生产和分配服务/热力生产和分配服务/暖气生产和分配服务,货物/专用设备/电工、电子专用生产设备/电工、电子专用生产设备零部件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 行政区域 兵团直属公告时间2021年01月25日 21:4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1月26日至2021年02月01日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2101室新疆创信达招标代理公司会议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2月05日 11: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2101室新疆创信达招标代理公司会议室预算金额¥36.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怡衡项目联系电话0991-8859860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232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夏主任 0991-2668500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创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2101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怡衡 0991-8859860
项目概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水暖材料及电工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2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D2021-01-003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水暖材料及电工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水暖材料一批;电工材料一批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或随时送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磋商响应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磋商项目响应。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已报名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6日 至 2021年02月0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2101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2101室新疆创信达招标代理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0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2101室新疆创信达招标代理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请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自然人身份磋商的携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出后,不论供应商出于何原因不参与磋商,标书费概不退还。(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232号 联系方式:夏主任 0991-2668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创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2101室 联系方式:吴怡衡 0991-88598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怡衡 电 话: 0991-8859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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