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11012020000896 |
二、项目名称 |
移动警务终端配备购买服务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第1包: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信息路1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4207704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要求:1、购买服务的两年期间,中标单位须保证移动警务终端硬件、软件及配套产品的正常使用。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如终端出现任何故障,中标单位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必须响应,采取更换或维修方式解决故障,一般性故障必须在24小时内恢复,涉及需要返厂维修时间(含硬件维修和更换时间)不得超过10天,超过该时间则按照中标价折合每台每月单价扣除服务费。
2、购买服务的两年期间,中标单位应当安排专人负责管理采购人的移动警务终端流量套餐,中标单位按时支付移动警务终端流量套餐费用,不得出现欠费或因管理不善导致移动警务终端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在服务期间出现上述情况,则按照中标价折合每台每月单价扣除服务费。
3、在移动警务终端交付后,中标人负责积极组织设备使用培训。
4、采购人现有移动警务终端使用的流量卡均进行了实名认证,为避免民警重复开卡,中标单位须优先使用进行了实名认证的流量卡(保证提供的流量卡号码不变)。如现有流量卡数量不足,中标单位负责购买新流量卡,并协助采购人完成实名认证(提供承诺函)。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李鸿(组长)鲁红波、刘蓉玲 、付丽 、 李伟(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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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63115.56元整。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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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地址: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69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33-244011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佰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58号5楼10号(乐山市中医院对面-都市阳光会所五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方女士;联系电话:19940790894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方女士 |
电话: | 19940790894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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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