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edu.hc360.com2021年01月20日11:15 T|T
项目概况
新城区兰馨路小学及兰馨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ds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9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01-34
2、项目名称:新城区兰馨路小学及兰馨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8,800,000.00元
最高限价:78800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第二标段平顶山市新城区教育体育局新城区兰馨路小学及兰馨幼儿园建设项目监理700000700000
2第一标段平顶山市新城区教育体育局新城区兰馨路小学及兰馨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62234462.7962234462.79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与兰馨路交叉口西南角,建设内容包含36班规模小学和12班规模幼儿园,主要建设内容幼儿园和小学教学楼、办公楼、风雨操场,以及大门、门卫室、消防水池及泵房、换热站、室外体育场、道路、绿化、围墙、管网工程全部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9365.72平方米。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第一标段:施工标;第二标段:监理标;
3)资金及资金78800000元,财政资金,已落实;
4)施工工期及质量要求:420日历天,合格;
5)监理工期控制目标及质量控制目标: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合格工程;
6)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建设内容包含36班规模小学和12班规模幼儿园,主要建设内容幼儿园和小学教学楼、办公楼、风雨操场,以及大门、门卫室、消防水池及泵房、换热站、室外体育场、道路、绿化、围墙、管网工程全部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9365.72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及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4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以来任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新成立企业自企业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不更换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1.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人民政府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1.6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建设的施工员(建筑工程专业)、材料员、资料员、质检(量)员(建筑工程专业)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且可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1.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量)员、专职安全员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及投标人在当地社保部门为其缴纳的2020年1月以来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1.8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无故更换,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承诺书,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0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2)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以来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新成立企业自企业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在本页显示剩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