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边县司法业务用房附属-三期工程已由靖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靖政审批投发{20208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靖边县司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靖边县西新区 ;
2.2 工程规模:新建附属用房地下一层面积241㎡,地上一层面积598㎡,总面积839㎡,及其配套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水泵房给水、排水工程、通风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门房面积65㎡,及其配套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强电工程、门仓、电动伸缩门;围墙长390米,绿化用地面积3435㎡;室外塑胶场地面积1572㎡(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2.3 项目投资总额:4938338.05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457万元);
2.4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靖边县司法业务用房附属-三期工程施工;标段编号:E6108245161i8k2dej9j001;标段类型: 施工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靖边县司法业务用房附属-三期工程施工:新建附属用房地下一层面积241㎡,地上一层面积598㎡,总面积839㎡,及其配套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水泵房给水、排水工程、通风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门房面积65㎡,及其配套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强电工程、门仓、电动伸缩门;围墙长390米,绿化用地面积3435㎡;室外塑胶场地面积1572㎡(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靖边县司法业务用房附属-三期工程施工: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靖边县司法业务用房附属-三期工程施工: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信息证明;4)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6)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7)企业2017-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8)外省企业须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并提供截图;9)提供信誉查询截图(投标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信息查询截图(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查询的信息有效网站截图时间,需为本项目招标公告之后)。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1年01月20日 09时00分至2021年01月27日 09时00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于 2021年01月20日 09时00分 起至2021年01月27日 09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6.2 标段名称:靖边县司法业务用房附属-三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图纸资料押金: 0.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03月02日 13时30分 ,地点为 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3。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靖边县人民政府》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 招投标人须在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www.sxggzyjy.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9.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sx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9.3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sxt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9.4 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
9.5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
9.6 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的项目负责人。
9.7 投标人网上报名信息(单位名称、项目经理相关信息)应与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若不完善造成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9.8 监督电话:0912-4646403。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靖边县司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统万路县政府大楼八楼 | 地址: | 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A座22楼 |
联系人: | 谢春植 | 联系人: | 万晓程 |
电话: | 13891200668 | 电话: | 15353203103 |
邮编: | 718500 | 邮编: | 710000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二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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