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工作服洗涤服务品目服务/其他服务采购单位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1年01月18日 19:33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1月18日至2021年01月25日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1月29日 13: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预算金额¥30.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未项目联系电话18721731902采购单位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地址长宁区虹桥路1133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顾老师 电话021-52574999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未、范玉洁18721731902、17521326690
项目概况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工作服洗涤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1工08001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工作服洗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1.标的名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工作服洗涤服务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为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清洗工作服并提供相关清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服的收取、分拣、分发、缝补、折叠、熨烫和送达。确保根据采购人要求水洗或干洗工作服、保证质量、到位收送服务。(具体内容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服务标准及要求相应规定为准。)3.服务地址:长宁区虹桥路1133号等采购人指定地点。4.服务期限:本次招标三年有效(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算),合同一年一签,年底考评合格后进行续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承接本项目必须具备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有)。(2)近三年(从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前1日)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3)供应商与项目参与各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或参与本项目其他的供应商或与之关联单位)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害关系;(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8日 至 2021年01月25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 方式: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各潜在供应商于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5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至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参加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报名同时请随带下列证件:1.供应商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报告(加盖公章)及“”(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显示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若存不良记录需提供完整的处罚信息。以上资料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响应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清单中产品。扶持鼓励福利企业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提供福利企业证书)的产品和服务。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果潜在供应商认为本供应商资格条件或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地址:长宁区虹桥路1133号 联系方式:顾老师 电话021-52574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 联系方式:刘未、范玉洁18721731902、17521326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未 电 话: 1872173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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