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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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遵义市红花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更换维修海尔大道路灯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与沈阳北路交叉口恒通御苑13栋2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2-08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遵义市红花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更换维修海尔大道路灯
项目编号:HXCG2021-0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序列号:HXCG2021-001
采购主要内容:拆除原有的头及引上线,更换新灯头280套/及引上线3360米.
采购数量:1批
预算金额:1,190,000(元)
最高限价:1,190,0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3、企业在“信用中国”查询的信用证明截图。
特殊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1-1909:00:00至2021-01-25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与沈阳北路交叉口恒通御苑13栋202
方式: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与沈阳北路交叉口恒通御苑13栋202
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投标保证金额(元):5,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1-01-1909:00:00至2021-02-0717:0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其他
开户单位名称:贵州华信水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通支行
开户账号:1180120109000327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02-0814:00:00(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与沈阳北路交叉口恒通御苑13栋202
时间:2021-02-0814:00:0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逐步淘汰低能效产品。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各政府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属于“节能产品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应当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产品清单”之外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各政府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属于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对于同时列入“环保产品清单”和“节能产品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考虑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节能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认可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产品中按类别确定实行政府采购的范围,并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的形式公布。节能清单中新增节能认证产品,将由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中国环境资源信息网、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为节能清单公告媒体。投标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每一项加0.2分;所投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佐证),如果所有投标商都不具备加分条件的,本项不进行计算。注:须提供其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充分证明在以上两个清单中,则评审优惠不予考虑。(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云南、贵州、青海)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分的基础上加3分。注:须提供其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省份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充分证明其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省份的证明材料,则评审时不予考虑。(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3.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根据财库〔2014〕21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PPP项目:否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需要提供样品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遵义市红花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联系人:夏坚
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
联系方式:0851-28212598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全称:贵州华信水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地址: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与沈阳北路交叉口恒通御苑13栋202
联系方式:1304850906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坚
电话:0851-28212598
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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