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永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安政府采购网或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ABXZC29202103001】
项目名称:交通信号灯及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万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1
| 交通信号灯及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工程项目
| 1
| 批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安装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服务商根据单位性质提供相应的证明:如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等,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展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近两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征)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其它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服务商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服务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现场审核)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月20日8:00至2021年1月29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政府采购网或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CA及签章办理流程”。
2、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特别事项:
(1)因目前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长时间聚集且有序地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参与本项目的各供应商务必佩戴口罩提前到达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入口由各供应商持手机用扫描《疫情期间行程查询码》,查询成功后方可凭身份证、开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以及疫情期间行程查询记录进入开标厅,进行体温检测并提交加盖投标公司公章的《开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每个投标公司仅允许一人进入开标现场。 (2)进入开标厅前,来自省内的供应商将“赣通码”(用手机进入支付宝-赣服通申领,为节约时间,供应商可提前申领,查验时直接展示即可)、来自省外的供应商将省际之间互认的“健康码”给工作人员查看后方可往开标厅。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永丰县迎宾大道
联系方式:潘先生、13766226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及项目联系方式
名 称:江西安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国隆花园里1栋1408-1410室
联系方式:魏先生、0796-8845888/13807032913
E-mail:3541362489@qq.com
2021年1月18日
相关附件:JXABXZC29202103001磋商文件1.15.pdf相关附件: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