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各投标人:
现就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造价咨询服务类供应商库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答疑如下:
(一)招标文件答疑
问题1:成果报告书中的审定金额或编制金额,是否视为本项目定义的造价金额?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问题2:商业租赁、食堂材料供应服务,是否视为本项目同类项目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问题3:关于人员工作经历证明的要求。
答:可由投标人根据拟投入人员工作经验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二)其他说明
1、本公告是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或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视为已作相应澄清(答疑),投标文件应据此编制,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公告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以及其他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的内容为准。
二、联系事项
招标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3F
联系人:李工
邮编:528000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联系人:苏工
电话:0757-83921423
传真:0757-8393901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编:528000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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