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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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南宁市区部分路口路段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完善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1月18日15:34
评审专家名单
潘永艳,林一宁,李学锋,冯丽华,刘良惠,罗梅,覃作金
总中标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工、丰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71-2442850
采购单位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贤宾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71-3181182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45号创投中心16A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71-2442850
采购计划文号:【2020】NCCZW523/1
二、项目名称:南宁市区部分路口路段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完善工程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博远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黄阁路441号E栋401(天安数码城T4总部楼)
中标金额:人民币柒佰陆拾万零叁仟壹佰陆拾捌元整(¥7603168.00元)
交货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55日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评标委员会)名单:冯丽华(组长)、李学锋、林一宁、潘永艳、罗梅、刘良惠、覃作金(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单位在领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79825.00元。
中标服务费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宁东葛西支行
账号:451060701018160232818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未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及原因: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贤宾路3号
联系人及电话:覃工0771-3181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45号创投中心16A层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工、丰工0771-24428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丰工
电话:0771-244285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唱标记录表》
4.主要标的信息
2021年1月18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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