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1012021000033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乐山市精神病医院2021-2022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1月14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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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更正事项如下: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三部分的七、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所有内容均更正为第二部分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其余事项不变。 |
更正日期 | 2021年01月15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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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乐山市精神病医院 |
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北段16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梅先生;联系电话:0833-219590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北城峰景三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方老师、夏老师;联系电话:0833-242141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荣先生 |
电话: | 0833-2106523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