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瀚蓝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瀚蓝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厌氧系统罐体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0692-216B04420005。
二、招标项目名称:瀚蓝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厌氧系统罐体采购。
三、招标限价:人民币32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招标货物的名称、范围、主要内容及要求)
1、本项目采购1批工艺罐体,其中:2座厌氧罐(厌氧罐,含搅拌器安装);1座水解(水解罐,含搅拌器安装);1座排料罐;2座毛油罐(毛油罐、含伴热盘管)。本次采购内容包括所供产品的设计、制造、货物供货、运输、仓储、安装(含试验/检验)、保险、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计算书及图纸的提供)、质量保证期保障等的全部内容。
供货范围:
1、罐体结构的深化设计;
2、罐体盘梯平台、走道;
3、罐体管口法兰;
4、罐体制作、安装(包含地脚螺栓的供货及安装),不含罐体的仪表、阀门的供货及安装;
5、罐体内、外表面喷砂除锈刷漆防腐,罐体外部保温;
6、罐体的现场拼装、焊接、无损检测、强度及严密性试验、保温、盘梯及平台;
7、罐体搅拌机机架安装配对法兰及搅拌机(甲供)的安装;
8、设备防雷接地的设计(设备基础已有防雷接地网,需与设备防雷连通)、供货、安装以及验收;
注:投标人报价应将罐体、爬梯平台、防腐、保温、搅拌机安装、等主要部件分项报价。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该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2、工期进度:
所有货物或材料需在合同签订后80天内送达瀚蓝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场(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并安装(含保温、强度及严密性试验等)、验收完成。(进场施工后,45天内完成厌氧罐主体施工,60天内完成全部罐体主体施工,80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
1.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 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
3. 投标人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单位需满足该资质条件);
4. 2015年至今具有1项总容积不低于3000m3的钢制储罐的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满足即可);
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含牵头单位)不超过2家;
6. 已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六、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进行网上注册(如已注册请忽略,直接登录后进行购买),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投标人自助——操作指南”的对应栏目,网上注册相应准备资料如下: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彩色扫描件、管理员授权委托书(注册时下载模板)彩色扫描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网上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网上购买。
网上注册及购标操作相关疑问可咨询我司电子商务部,客服热线电话:400-172-5858(客服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月15日起至2021年2月4日(截止至2021年2月4日17时00分止);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电子支付(建议采用电子支付),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登录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电子发票。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邀请函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5日14时15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4楼406室;递交时间:2021年2月5日13时45分至14时15分(建议采用邮寄方式递交,详见第十点说明)。
九、开标时间:2021年2月5日14时15分。
十、开标地点:远程视频开标。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本项目采用远程视频模式组织开标工作。
(1)参加本项目远程视频开标的招标人和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投标人远程视频会议开标指南》下载安装视频会议客户端软件及进行相关操作。
(2)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40分钟之前开始登录进入视频会议系统,登录的邀请码,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提前发送给招标人和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邮寄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达指定地点,并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接收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如接收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该投标文件无效,不得参与开标。投标文件在邮寄途中发生寄错地址、丢失、逾期送达、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导致不能满足采购文件密封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4)投标文件邮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招标四部;收件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0-66341984。
(5)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远程视频确认。
(6)招标文件中关于开标等条款与本条款不一致的内容以本条款为准。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63405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张先生(招标四部) 招标人联系人:周工
电话:020-66341984、66341857 电话:13047960832
(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咨询,我司会及时回复)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邮编:510045
电子邮件:gdmeetc5@126.com
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服务费、标书费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注:保证金不要汇入此账户)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