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号:(谈)2021011500035
中铁十局电务公司经堂庵跟车辆段物资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ZTSJDWNB2021-003)
1.采购条件
本次谈判的项目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已具备谈判条件。中铁十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经堂庵跟车辆段施工项目部作为采购人组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次采购内容为经堂庵跟车辆段施工工程支吊架(含综合支吊架、抗震支吊架)。邀请贵单位参加谈判。
2.工程概况和谈判内容
2.1 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经堂庵跟车辆段与综合基地位于联丰中路南侧、杭甬高速西侧、规划阳光南路北侧的地块内,接轨站为一期工程起点站布政站。现状以农田和河道为主,有少量房屋。该区域地势平坦,地面高程约为1.92~2.46m,地块东西宽约250m~380m,南北长约960m。车辆段规划用地面积约41.75ha,总建筑面积约11.02万m2。
2.2谈判内容:
1、产品:含综合支架、抗震支架及其附属连接配件;
2、范围:综合办公楼1层(含)到7层(含),综合维修楼1层(含)到7层(含),运转综合楼1层(含)到2层(含);
3、总价包干,除设计变更外,总价不予调整;
4、需要厂家深化设计方案;
5、投标单位:厂家或代理商,代理需要有生产厂家授权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商。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确保能够随时满足中铁十局电务公司承揽工程的需求。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金500万及以上、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50万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谈判供应商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满足宁波地铁的相关标准及要求。
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所投同类产品地铁业绩。
履约信用要求:应附至少三家同类竞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物资设备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谈判包件物资的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竞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采购人的需要;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也须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对生产厂的要求。
在中国铁路总公司、采购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使用项目的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报价谈判,与本公司及上级公司有债权债务纠纷、法律纠纷的不得参与报价谈判。
4、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18日12: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1年1月18日12:00前 对本次竞争性谈判进行响应,响应时请准确填写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响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包件号。
5.2谈判供应商先响应,再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费用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见采购人联系方式)。在汇款单上必须注明:中铁十局电务公司竞争性谈判采购ZTSJDWNB2021-003标书费1000元。
5标书费:详见附表1。
6.供应商谈判文件的递交
6.1供应商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1月22日14时00分。
递交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工贸二路66号滨海公寓1楼项目部会议室。
谈判时间:2021年1月22日14时0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供应商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 自收到供应商谈判文件之日起,谈判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一直有效,并保持通畅,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供应商承担。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经堂庵跟车辆段施工项目部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工贸二路66号滨海公寓
邮 编:315000
联 系 人: 黄阿宾(商务) 梁海东(技术)
电 话: 18301973898 15230248588
传 真:
电子邮件: 2995458331@qq.com
汇款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7688 0188 0001 60427
二○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1:公告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