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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新区妇幼保健院与香炉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计项目答疑补遗文件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重庆市高新区妇幼保健院与香炉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计项目答疑补遗文件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1-01-15
详细内容:

高新区妇幼保健院与香炉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计项目

答疑、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部分

现对本项目的质疑作出如下答复:

质疑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请问招标人:没有通过正式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只有技术合格报告,能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需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请各潜在投标人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2、招标文件第30页第2.2.3条中“企业实力” 第1条“1.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建筑类项目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每提供一个奖项得3分。”请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从未颁发过此奖项,建议修改为“1.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医疗建筑类项目获得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每提供一个奖项得3分。”

答:经核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过全国优秀勘察设计奖项。结合实际情况,本条修改情况见“二、补遗部分第一条”。

质疑3、为杜绝弄虚作假,建议对所有投标人的商务资料予以公示。

答:本项目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全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公开公平公正的完成开评标,且本项目公示时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提供的业绩及否决投标原因同中标公示一起发布。

质疑4、本项目的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60分;2、技术部分:20分;3、商务部分:20分。”

一般设计项目招标,分值构成都是投标报价50分,技术部分30分,商务部分20分,该标书不合常理的设置成“投标报价60分;技术部分20分;商务部分20分”,是否在故意引导低价标的嫌疑?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该设计费限价已经下浮得非常厉害,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引导低价是否合适?是否有人在人为操作?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是面对全国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择设计单位,请各潜在投标人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5、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请问:没有通过正式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只有技术合格报告,能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质疑1的答复。

质疑6、招标文件第30页,企业实力"1.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建筑类项目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每提供一个奖项得3分。” 请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从未颁发过此奖项,建议修改为“1.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医疗建筑类项目获得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每提供一个奖项得3分。”

答:同质疑2的答复

质疑7、能否提供招标文件的WORLD版本?

答: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转换为Word版本。

质疑8、招标文件公告中没有技术附件,能否提供?

答:现发布本项目的基础资料,具体详见“二、补遗部分第二条”。

质疑9、招标文件第30页,项目负责人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 参与设计的工程获得省部级(包括直辖市) 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每具有 1 个得 2 分, 最多得 4 分。问:省级勘察设计协会的优秀勘察设计奖能否满足,是否是获奖等级不限?

答:项目负责人参与设计的工程获得省部级(包括直辖市)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均满足,无等级限制。

质疑10、本项目设置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商务分不公平,应该取消并延后开标。

答: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估算及概算编制工作内容,资质的设定是根据招标项目工作内容进行设置的,并仅作为加分项;本项目是公开、公平、公正的面向全国招标,欢迎全国的潜在投标人来参与本次招标,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11本项目是纯粹的设计项目,具备相应设计资质及人员、业绩即可很好的完成本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而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3(2)2.设置了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得 3 分的商务加分远远超过了本项目的实际需要,有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的嫌疑,将使设计实力强大(包括具备多名注册造价工程师)而没有单位申报造价咨询资质或者造价咨询资质体现在其全资子公司的潜在投标人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此项商务加分有违公平、公正、充分竞争的招标原则,强烈建议招标人取消此项商务加分。

答:同质疑10的答复

质疑12业绩要求建安工程费(或投资金额)不少于 48750 万元,可否用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的总投资体现。

答:若单项设计合同中无法体现建安工程费或投资金额则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的建安工程费或投资金额为准。

质疑13招标人无论在任何时候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证书、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进行核实,是否理解为开标时不用带原件。

答:招标文件并未要求开标现场提交原件,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

质疑14招标人无论在任何时候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证书、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进行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不实或有行贿犯罪记录,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请问:原件问题是否可以理解为:投标文件中的资料的原件在开标现场可以不提供原件备查?

答:同质疑13的答复。

质疑15招标文件第30页,企业获奖只有国家级一个档次且设分占比高,不利于优秀投标人参与竞标,建议取消!!!设分调至项目组人员得分,保证项目班子质量

答:本次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企业获奖要求请详见“二、补遗部分第一条”。

质疑16招标文件P30,企业获奖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工程设计领域国家奖评奖权威机构多,为体现公平原则不能限定一个机构一种获奖,建议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土木工程协会等机构颁发优秀奖均予以采纳得分。

答:本次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企业获奖要求请详见“二、补遗部分第一条”。

质疑17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得3 分。企业资质加分是否合理。

答:同质疑10的答复


二、补遗部分

现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的部分条款作出如下补遗:

1、将“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3(2)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企业实力”中“1.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建筑类项目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每提供一个奖项得3分。”修改为“1.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建筑类项目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每提供一个奖项得3分。”

2、现发布本项目的基础资料,具体详见附件1.。

3、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公示及通知”的内容修改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提供的业绩、否决投标原因同中标公示一起发布。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且未有投标人的异议与投诉,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4、现将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所有“ 单项设计合同中的建安工程费(或投资金额)不少于48750万元”和“合同金额(单项设计合同中的建安工程费或投资金额)在48750万元及以上”的内容均修改为:“单项设计合同中的建安工程费(或投资金额)不少于48750万元,若单项设计合同中无法体现建安工程费或投资金额,则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的建安工程费或投资金额为准。”

附件1.高新区妇幼保健院与香炉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计项目-基础资料



招标人:重庆创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15日

高新区妇幼保健院与香炉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计项目-答疑补遗(一).doc 附件1.高新区妇幼保健院与香炉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计项目-基础资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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