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1-15,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信阳新县自然资源局新县增减挂钩清理检查建库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信阳-新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0-133,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县增减挂钩清理检查建库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xinxian.xy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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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0-133 |
2、项目名称:新县增减挂钩清理检查建库工作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389,800.00元 |
最高限价:389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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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新县增减挂钩清理检查建库工作 | 389800 | 389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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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采购内容:新县增减挂钩清理检查建库工作,主要包括编制项目设计书经费、资料收集与内业数据分析处理经费、工作底图与外业调查经费、问题整改及数据库建设经费、成果输出与验收经费、软件购置经费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等相关验收标准。 服务地点:河南省新县;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供应商须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供应商须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1年01月15日 至 2021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xinxian.xyggzyjy.cn); |
3.方式: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供应商操作手册)。磋商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xyggzyjy.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磋商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时间:2021年01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新县市民之家五楼)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1.时间:2021年01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新县市民之家五楼)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1月14日至2021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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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1、供应商必须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YTF格式)。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NXYTF格式)1份和PDF文档1份(U盘介质),密封后开标现场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密封后开标现场提交。 2、本项目评标以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未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U盘、纸质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注:若因系统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使用电子响应文件评标,将采用纸质响应文件评标。 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以来的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新县自然资源局 |
地址:新县潢河北路179号 |
联系人:高创 |
联系方式:0376-295862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85号3号楼13层03号 |
联系人:刘振 |
联系方式:1583743237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刘振 |
联系方式:158374323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