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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芦田镇三洋等5个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污水处理设施工程一个标段施工
招标编号:泉联【2021】安溪招字第005号
致:福建江群建设有限公司,泉州中南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江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昊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港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芦田镇三洋等5个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已被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安溪县芦田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安溪县芦田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泉联【2021】安溪招字第005号;
建设地点:安溪县芦田镇;
工程规模:131.6108万元。
最高控制价:131.6108万元;
招标范围:芦田镇三洋村、朝阳村、鸿都村、内地村和云山村,这5个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或水利专业/ 职称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业绩要求:不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26000元人民币,于开标前现金缴纳。
3.8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18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4层)。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 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25日16时00分,
投标地点为:安溪县芦田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芦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溪县芦田镇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5860765615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4层
邮编:362400
联系人:小詹
电话:13779951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