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1-13,公告主要内容为:凉山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木里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项目2020年新增采购项目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凉山-木里县,所属行业分类:监测,中标商:四川蓝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34222020001023,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34222020001023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木里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项目(2020年新增)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蓝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总部新城成宏路68号3幢2单元13层01号、02 |
中标(成交)金额 | 9360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一、项目名称:木里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项目(2020年新增)采购项目;二、服务范围:木里县,采购人指定地点;三、服务要求:1、样品采集完成后15日内出具相关监测报告并提交采购人。
2、出具的监测报告符合四川省环保厅监测处及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质量要求,监测报告中必需标明各项指标的检出限值。
3、报告格式参照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监测报告统一格式,并出具结果评价。四、服务时间: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监测工作,并提交监测报告;五、服务标准: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
3.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证明书至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及行业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专家组长:巫明竹 专家:张萍、周传、刘斌 业主代表:谭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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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圆整)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本项目受木里县财政局监管,联系电话:0834-6524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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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
地址: | 木里生态环境局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834-652571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中国(西部)国际珠宝交易中心4栋14层06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8669581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蔡女士 |
电话: | 028-86695818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