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发布,2021-01-12,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昆明提升改造城区绿化景观节点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云南-昆明-安宁,所属行业分类:绿化,采购业主: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 |
本招标项目为安宁市城区绿化景观节点改造提升EPC工程,由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投资【2020】5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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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2.1 招标内容: 安宁市城区绿化景观节点改造提升,具体建设地点:1、安宁西温泉收费站;2、教育局接320国道路口;3、宁湖北路宁湖里段;4、宁湖东路接保利红绿灯路口;5、上城名筑宁湖路与大屯路环岛;6、大屯路与珍泉路交叉口(家乐福路口);7、楠园广场;8、园山广场(园山路与百花东路交叉口);9、东湖公园;10、市委入口左侧,并根据施工现场立地环境对部分改造点位进行微调;具体建设内容详见第五章 建设标准及要求。 |
2.2 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工作内容包括:a.方案设计;b.初步设计深化;c.概算编制;d.施工图设计及设计过程中有关报批、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完成设计报审的所有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竣工图等相关服务; (2)工程施工部分:以后续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2.3 总投资:2000万元 |
招标规模:18500000元 |
2.4 资金财政筹措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2.5 项目实施地点:安宁市主城区范围内 |
2.6 项目实施时间: |
2.7接受联合体投标 |
2.8 其他:2.8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保证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审查报批竣工验收合格;(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82-2012)及其他现行的规范及标准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管养期内保证苗木全部成活,苗木成活率100%; 2.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7)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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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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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其他: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还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投标人应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人员、机械等承担本项目的专业能力。 3.6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若为非联合体投标的,需满足以下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招标规模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应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需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①设计类: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招标规模的风景园林设计业绩,并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②施工类: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招标规模的绿化施工业绩,并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7经理资格: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园林绿化专业。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园林绿化或园林景观)。 3.8省外企业要求:施工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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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1-12 11:08至2021-01-1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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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2-03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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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 | |
招标人名称: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8楼 | 招标代理地址:安宁市金色港湾小区2幢1单元1楼102 |
招标联系人:蒋师 | 招标代理联系人:杨玉龙 |
招标人联系电话:13700611313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3608808646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87277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