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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盐步派出所盐步派出所2021-2022年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沥采2021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1月12日 18:22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盐步派出所2020-2021年饭堂食材配送服务品目服务/其他服务采购单位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盐步派出所行政区域南海区公告时间2021年01月12日 18:2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1月12日至2021年01月19日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地址:大沥镇振兴路54号大沥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1月25日 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地址:大沥镇振兴路54号大沥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预算金额¥385.152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先生、陈先生项目联系电话020-83172166转821采购单位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盐步派出所采购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广佛新干线联安段盐步派出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7-85760133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0-83172290
项目概况 盐步派出所2020-2021年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gdhualun.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沥采2021001 项目名称:盐步派出所2020-2021年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5.15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5.15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合同包1(盐步派出所2021-2022年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3,851,52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851,520.00 3,851,52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达到采购额度后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 (2)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 ①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鉴证的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12个历月构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③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④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供应商应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具有相关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为准。 (4)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最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和最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缴社会保证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准。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即: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中提供对应网站查询结果界面的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上述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如与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1)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供应商未按本项目磋商公告、磋商文件规定获取磋商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以上时间的起始计算点均为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2日 至 2021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gdhualun.com.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地址:大沥镇振兴路54号大沥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地址:大沥镇振兴路54号大沥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购买磋商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gdhualun.com.cn/announce/)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617/618)。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1.我公司可提供磋商文件购买发票及纸质磋商文件。有需要的供应商须在成功获取网上磋商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磋商文件购买发票或纸质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购买发票也可在开标时领取。联系人:苏小姐,联系电话:020-83172166。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3.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4.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召开答疑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盐步派出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广佛新干线联安段盐步派出所 联系方式:0757-85760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联系方式:020-83172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陈先生 电 话: 020-83172166转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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