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木兰天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清洁型煤项目工艺设计及设备采购安装总承包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县木兰天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清洁型煤项目工艺设计及设备采购安装总承包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审批备字【2020】1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木兰天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木兰天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30万吨型煤生产线一条,生产产品达到环保部门相关检测标准
2.2招标范围:30万吨型煤生产线一条,设计包括设备土建基础、工艺设计、电气设计、自控设计等全流程的完整设计图设计;清洁型煤全套生产设备采购及安装。生产产品达到环保部门相关检测标准,并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煤炭行业(选煤厂、矿井)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本项目设备的供货安装能力,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施工单位建造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具备负责人为矿物加工工程专业,且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设计职称。 ④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2家); (2)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1-13 09:00至2021-01-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2-03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木兰天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承德鑫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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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围场县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会龙山东区会龙山庄第4幢13层13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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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68450
| 邮编: | 06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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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宣总
| 联系人: | 王兴 刘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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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4-7908899
| 电话: | 0314-784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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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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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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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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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xinshuo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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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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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河北围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镇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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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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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5200320000000225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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