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ZGX202012-002(招标文件编号:HZGX202012-002)
二、项目名称:新华通讯社浙江分社全媒报道指挥中心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省广播电视工程公司
供应商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247号省广播电视综合楼五楼
中标(成交)金额:170.634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浙江省广播电视工程公司 | 新华通讯社浙江分社全媒报道指挥中心项目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1 | 1706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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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永祥、朱苏杰、毛祥根、邱治、方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2、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计费标准以中标价为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规定的计算办法和费率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2769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
浙江省广播电视工程公司总得分90.56分;
杭州新源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总得分90.24分;
浙江冠一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得分90.03分;
浙江哈曼视听科技有限公司总得分84.84分;
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总得分83.99分;
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质疑作出答复,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所谓“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华通讯社浙江分社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99号
联系方式:应工:0571-28807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江干区佰富时代中心2幢1121室
联系方式:刘工:15167505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1516750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