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PXM2021_941102_000001001-JH001-XM001
二、项目名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89.91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008-B四惠大厦4层4021W-4025W房间
中标金额:89.91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008-B四惠大厦4层4021W-4025W房间 | 91110105777670900X | 89.91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 | / | 1 | 89.91万元 | 89.91万元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材料预计约4万件,包括在案件受理时接收或办理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档、图像、音频、视频等电子文件,以及将纸质案卷材料依托数字影像、文字识别等技术制作而成的电子文档、数据等电子文件 |
1、采购项目的名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
2、数量:1
3、简要技术要求: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材料预计约4万件,包括在案件受理时接收或办理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档、图像、音频、视频等电子文件,以及将纸质案卷材料依托数字影像、文字识别等技术制作而成的电子文档、数据等电子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封京艳、李静静、袁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4865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所列计价方法,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全部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1号
联系方式:田峰,010-84190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C1座603室
联系方式:段森涛、王欣,010-58446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森涛、王欣
电 话: 010-58446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