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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圩镇新圩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编制规划项目
投标邀请书
致:1.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2.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3.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被邀请单位名称):
华安县新圩镇新圩村村民委员会委托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新圩镇新圩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编制规划项目》 进行邀请招标,我单位将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择优”的原则,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单位 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圩镇新圩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编制规划项目。
2.招标人:华安县新圩镇新圩村村民委员会。
3.规划地点:华安县新圩镇新圩村。
4.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华安县新圩镇新圩村。
5.规划内容:分析村庄自身建设条件及现状特点,明确村庄发展目标,合理确定村庄发展规模。合理安排各类用地,提出相应的控制指标。提出村庄总体布局结构,合理确定用地功能布局,协调各项用地布局关系。确定综合交通发展战略和目标,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布局;完善道路系统,理顺村庄内部交通与外部交通的关系。确定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燃气、环卫发展目标及重大设施总体布局。分析研究村庄发展时序,综合考虑近、远期村庄发展规模和用地布局,弹性发展,滚动开发。并提出规划实施步骤与管理建议。
6.编制服务期:
(1)初步方案设计阶段: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资料收集及初步方案设计,与业主进行沟通;
(2)征求意见阶段:提交相关部门评审前技术审查,征求意见后15日内修改至评审稿;
(3)评审成果阶段:评审稿确定后30天内完成评审成果,并提交业主进行技术评审;
(4)报批成果阶段:明确评审修改意见后15天内形成报批成果。
7.编制要求:
1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相关要求。
2采用评审会方式验收,满足业主需求。
8.成果表达
设计成果含A3成果文本6套,电子文件1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或具备城乡规划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11日至2021年01月15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华安县华丰镇平湖路菠萝山3号201室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2日10:30时(提前30分钟接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华安县新圩镇公共项目交易监管中心会议室;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及签到时,需同时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标书凭证原件等相关材料(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⑵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评标办法及最高控制价:
1低价中标法。
2编制服务费最高控制价为¥300000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02月02日10:3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提交。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1年01月18日前以传真、邮件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规定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新圩镇新圩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华安县新圩镇新圩村,邮编:363804
电子邮箱:/
电话:13799825862,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平湖路菠萝山3号201室,邮编:363800
电子邮箱:512513245@qq.com
电话:13105022855
联系人:小苏
监督单位:华安县新圩镇公共项目交易监管中心
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15880576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