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LC-GKCF202101080819
二、 招标项目名称: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仰义街道办事处2021年公款存放
三、 招标项目内容: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仰义街道办事处单位公款一年定期存款,项目预存放资金总额 2000 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符合《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的通知》(温财预执〔2019〕148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具体包括:
(一)总行设在温州地区或在温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及政策性银行;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四)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2019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以温州市总(分)行评级为准。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五)每家银行只允许一个主体参加投标,如为温州市级分行的下级机构,则必须取得总行或浙江省分行或温州市分行唯一授权。参与投标的主体为温州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则必须获得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温州办事处唯一授权。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月8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除外。(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在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麟花苑商务楼三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三)标书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月29日下午14:00整(北京时间);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麟花苑商务楼四楼。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1年1月29日下午14:0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麟花苑商务楼四楼)。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7-86511719、15958736936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麟花苑商务楼三楼
2、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仰义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0577-55567925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仰义街道沿兴路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