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绍兴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考评管理办法》(绍市财金〔2020〕14号)、《绍兴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操作规程》(绍市财金〔2019〕9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绍兴市财政局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项目编号:2021001
二、 招标项目名称:绍兴市财政局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2021年第1期)
三、 招标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总金额为139000万元(其中:1年期94000万元,6个月期18000万元,3个月期27000万元。)
本次招标设置标段28个,各个标段金额按季度考核结果计算。
考虑到资金支付等需求,同一标段存放时可由招标人决定分若干存单在中标银行存取。
四、 投标人资格
合格的投标人应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二)在绍兴越城区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持市政府批文。
(四)市级分(支)行下属的分支机构不得直接作为投标人,但可受市级分(支)行委托作为受托人进行投标,需提供市级分(支)行对其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同时在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一并附上相关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需与资金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单位,请于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至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1404室报名并领取相关招标文件材料。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1月22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1412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二)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月22日9:30时
2、开标地点: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1412室
(三)提供材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供此表单);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被授权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证明等)。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行公章。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绍兴市财政局
联系人:童颖
联系电话:0575-85209729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2、监督机构名称:/
联系人:董树彦
联系电话:0575-85209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