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信平财磋商采购-2020-86
三、采购公告2020年12月21日
四、开标信息:
4.1开标时间:2021年1月7日9时30分
4.2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4.3评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评标室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中标情况:
包号
包名称
采购内容
供应商
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元)
交货及
安装期
质量
要求
备注
1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及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郑州豫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11号Y22栋1层
640000.00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高风至(业主评委)、于灏、卢士梅。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考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2003]857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9600.00元,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九、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成交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平桥区龙江路中段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0376-3770081/199376693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河南平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先生
地 址:信阳市平桥区阳光华府A座1单元1902室
电 话:13101793398
3.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信阳市平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徐女士
监督电话:0376-356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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