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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皇华山路延伸段东侧挡墙工程监理监理投标邀请书
福建鸿兴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育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基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被邀请单位名称)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皇华山路延伸段东侧挡墙工程监理 已由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浦发改〔2020〕基字12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浦城县皇华山路延伸段东侧。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805.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边坡走向为由南向北,坡长约363.6米,形成坡高3-13米的永久性边坡。
2.4建筑安装工程费:7992085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监理费收费标准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167542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8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 级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zjt.fujian.gov.cn/wsbs/zxsb/xyglfwpt/。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 ,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3.8.1省外入闽监理企业需是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已登记的企业。备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建[2015]12号)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入闽承接本市政工程监理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已按闽建建[2015]12号文要求,办理工程监理企业登记手续且在“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信息查询”中可以查询得到满足本项目要求资质的企业(以开标当日查询到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部门“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www.fjjs.gov.cn)”→“企业信用档案”→“工程监理”→“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信息查询”登记的内容为准)。
3.8.2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8.3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我区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 1月 6日至 2021年 1 月 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00 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采用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需要异地购买采购文件者请来电咨询温小姐:18005999409。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发邮件至214145275@qq.com,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者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 。
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1月30日)<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投标文件的密封装订及递交
资格商务文件正本及副本包封在一个包内密封由委托人递交(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密封包外应有项目名称、公司名称、电话、投标截止时间等相关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19 日上午9:00分,开标地点:浦城县丹桂河北路188号(交警大队后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正大路108号,邮编:353400
电子邮箱:88288236@qq.com
电话:13860006226,传真:/
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南福路22号亿发建材市场17幢06号六层,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881557,传真:/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正大路108号
联系电话:13860006226
附件1-1:确认通知(适用于邀请招标)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姓名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