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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城供水备用水源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编号:HL-GB-ZB-2020-006)公开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阳县城供水备用水源建设项目总承包 (项目名称)工程已由灌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灌阳县城供水备用水源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市发改字【2019】66号】、关于灌阳县城供水备用水源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市发改字【2019】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灌阳县建工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灌阳县江东新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规模近期(2020年)设计最高日供水量20000立方米/日;远期(2030年)设计最高日供水量为30000立方米/日,建设包括絮凝池、V型滤池、清水池、综合楼等水厂构(建)筑物并配备相关设备,同时配套DN500~600给水管网17000米,征地总用地约59亩。
合同估算价:约5129.99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730天(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为30 天,设计工期为60 天,施工工期为640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02月至 2023年02月。
2.2招标范围: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具体内容:
(1)勘察包括详细勘察及施工过程中跟踪服务;
(2)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跟踪服务;
(3)施工包含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给排水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 家设计单位和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01月08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l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2月07日 09 时3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30% 【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的30% 。】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5%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85%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lggzy.org.cn媒体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3-5625161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灌阳县建筑施工招标投标站 电话:0773-4218480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阳县建工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地址:灌阳县灌阳镇创业路2号住建大楼十楼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汇金.时代广场
1幢32层16号-21号
邮 编:541600邮 编:541000
联 系 人: 伍丽霞 联 系 人:李秋云
电 话: 18176318191 电 话:0773-7596922
传 真: / 传 真:0773-7596922
电 子 邮 件:1574171723@qq.com
2021年01月08日
招标单位:灌阳县建工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