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ZD20-ZC111AG
二、项目名称:连山县2021~2022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江景酒店(普通合伙);供应商地址吉田镇滨江东路(如景花苑东侧);中标(成交)金额1;备注无。
2:供应商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龙山花园酒店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吉田镇鹿鸣东路龙山花园附属楼;中标(成交)金额1;备注无。
3:供应商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双龙湖酒店;供应商地址广东省连山县吉田镇双龙北路1号;中标(成交)金额1;备注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
务
类
| 序
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确定连山瑶族自治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江景酒店(普通合伙)
| 连山瑶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包括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 提供客房、会议室及餐饮服务
| 服务期为二年,自本项目采购协议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1、严格按照有关的法规、政策、文件等有关规定,提供热情、优质高效的服务。
2、供应商必须在资质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3、供应商需配备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完成服务工作。
4、供应商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控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以及经济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较好的社会信誉。
5、供应商必须设立项目联系人,及时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按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上门服务。该联系人必须是正式员工(社保清单中必须含有项目联系人名单),因特殊原因需更换的,须在变更前三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6、供应商须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还须保存所有资料,随时接受检查。
7、供应商放弃定点服务资格的,须提前1个月书面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报告。
8、供应商应在其营业场所显眼位置挂“定点会议场所”的牌匾,并在总台设立服务专柜设立明显标牌,保证用户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积极主动与用户方配合,并在不超过承诺的期限内完成接待工作。
9、对承接的会议接待业务,建立专门的政府采购业务档案,详细记录每次的公务住宿接待内容(登记旅客单位、人数、天数、用房数量、会议报表等),单独建立台账或账户核算,按财务、税务要求出具住宿费等发票,严禁虚开发票,并积极配合协议执行期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
10、保证采购人享受不低于同期门市价格所包含免费提供给住宿客人的餐饮(如赠送早餐)、娱乐(如提供免费游泳、宽带上网、报纸,赠送其他康乐娱乐活动)等所有服务。
11、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会议室及免费会场服务(含基本音响设备、桌椅、茶水、企牌、指引水牌、会议横幅)。
12、按采购人要求预留停车位并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13、按采购人要求预留餐饮位并提供餐饮服务。
14、提供的服务必须合法,有具体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确保服务质量。
15、做好后续服务工作,设置专职部门,听取采购人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服务。
|
2
| 确定连山瑶族自治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龙山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
3
| 确定连山瑶族自治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双龙湖酒店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王友谊、房永辉、廖红艳、屈淑琼
采购人代表名单:谭国斌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收费标准:按委托代理协议规定的费率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计费方式计算。 收费金额(元):9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
|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江景酒店(普通合伙)
| 合格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龙山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 合格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双龙湖酒店
| 合格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地址:连山县吉田镇滨江东路6号
联系方式:0763-8732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物资大厦第九层
联系方式:0763-3378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小姐
电话:0763-3367466
十、附件
发布人: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