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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三中景观水池改造提升工程投标邀请书
福建江南春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市景园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乐程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三中景观水池改造提升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漳州市第三中学,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漳州市第三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409305.07元(含暂列金19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500万元(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9〕21号)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385886.77元(暂列金19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园林相关专业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②、拟派出的施工管理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岗位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应符合《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附件2、3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即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能够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招标项目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④、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 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 号及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⑤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被邀请的投标单位请于2021年1月7日 08:30:00至2021年1月11日 17:30:00到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栋3梯2509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2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邮费自付。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6%)。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1月15日 12: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 18.2.1。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月18日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509室)递交投标文件;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1年1月11日 17:30:00前通过邮箱hrc2161156@163.com或书面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市第三中学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8965265800,传真:/
联系人: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509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hrc2161156@163.com
电话:0596-2161156,传真:/
联系人:小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