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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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2020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精神疾病患者随访管理建设)(二次)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普通诊察器械
采购单位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行政区域
东陵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1月08日 13:31
评审专家名单
梁光明(采购人代表)、陈兵、张玉川、董秀云、黄晓明
总中标金额
¥17.875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柳
项目联系电话
024-22954688
采购单位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金帆中路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吴女士024-312175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新华国际公寓C座(青年朗居)24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柳024-22954688
一、项目编号:LNXD2020101901(招标文件编号:LNXD2020101901)
二、项目名称:2020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精神疾病患者随访管理建设)(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诺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0号2113房间
中标(成交)金额:17.875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沈阳诺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血压计、血糖仪
详见招投标文件
详见招投标文件
血压计275、血糖仪275
详见招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梁光明(采购人代表)、陈兵、张玉川、董秀云、黄晓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受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委托,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2020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精神疾病患者随访管理建设)(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结果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编号:LNXD2020101901
2、招标项目名称:2020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精神疾病患者随访管理建设)(二次)
3、采购结果如下:
采购需求:血压计(数量:275)、血糖仪(数量:275)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公 告 日 期:2020年12月18日
定 标 日 期:2021年01月08日
中标人名称:沈阳诺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捌仟柒佰伍拾元整(¥178,750.00)
4、评标委员会成员:梁光明(采购人代表)、陈兵、张玉川、董秀云、黄晓明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柳
联系电话:024-22954688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08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金帆中路12号
联系方式:吴女士024-312175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新华国际公寓C座(青年朗居)2405室
联系方式:杨柳024-22954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柳
电话:024-22954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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