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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沧区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服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福建海沧区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服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1-01-07
详细内容:
本公告受厦门市海沧区应急管理局委托发布,2021-01-07,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厦门海沧区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服务,所属区域:福建-厦门-海沧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厦门市海沧区应急管理局,招标编号:[350205]HC[CS]2020005,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海沧区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海沧区应急管理局委托,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350205]HC[CS]2020005、海沧区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海沧区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1-07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5]HC[CS]2020005
项目名称:海沧区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
1-1C210205-森林防火服务海沧区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服务1(年)详见磋商文件15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明细:信用记录要求(磋商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描述:1、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磋商响应供应商的。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行政处罚且处罚金额达到处罚所在地听证标准,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磋商响应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磋商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磋商响应供应商无需提供查询结果。若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按照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2)环境标志产品,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3)信息安全产品。(4)小型、微型企业。(5)监狱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7)信用记录。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2-26 14:10至2021-01-01 23: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
地点:磋商文件随同本项目磋商公告

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

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磋商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

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

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1-07 09: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信息发布大厅显示信息为准




六、开启
时间:2021-01-0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信息发布大厅显示信息为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海沧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


联系方式:0592-6585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区


联系方式:0592-6080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592-608059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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