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华南化工销售公司液体化工产品海路运输项目
中国石油华南化工销售公司液体化工产品海路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0-SH20-FW098
一、 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华南化工销售公司液体化工产品海路运输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若招标报名单位不足3家,直接由招标转谈判,不再发谈判公告。本项目资格评审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中国石油华南化工销售公司液体化工产品海路运输,运输产品为液体化工芳烃,约27万吨,项目估算金额约为3700万元,受生产或市场等因素影响可能有所调整。按照《中国石油华南化工销售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准备对液体化工产品海路运输项目进行招标。
2.1.2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为:仅限于由中国石油华南化工销售公司委托的广西石化芳烃产品海路运输服务。
华南化工销售公司委托的液体化工产品采用船运方式的运输业务。
项目线路、权重及招标:
序号 | 启运港 | 目的港 | 运量权重 | 招标控制价(元/吨) |
1 | 钦州港 | 东莞、南沙 | 30% | 162 |
2 | 钦州港 | 惠州 | 5% | 168 |
3 | 钦州港 | 海南洋浦、八所 | 55% | 117 |
4 | 钦州港 | 北海 | 5% | 108 |
5 | 钦州港 | 漳州 | 5% | 195 |
上述招标控制价中,包含运输费以及启运港港口建设费。
上述运量权重仅为暂估权重,各线路权重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因具体市场销售情况等因素进行调整。
本次招标确定2家单位承担本项目的运输工作。
2.3服务期限:2021年3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4项目运输量:芳烃产品约27万吨,受生产或市场等因素影响可能有所调整。
2.5项目估算金额:预计37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文件的资格和符合性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方规定的下列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工商局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财务上独立运行,符合本次招标资格条件的从事物流服务的企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近三年(2018-2020)需具有类似产品的运输业绩。
(三)投标人需具有自主运营化工品船舶,且需满足以下技术参数:
1、船龄不低于1年且不超过15年(含15年);
2、船长不超过113米;
3、满载吃水不超过7米;
4、载重吨在2000-7000吨范围内;
5、保赔险保险额度不低于5000万元;
6、符合CCS认证要求,且必须是1(Ι)型或2(Ⅱ)型船;
7、船舶至少通过BP、CDI(不低于85分)、SHELL等一家大型石油公司或国际协会认证标准,认证报告或证明文件须处于有效期之内。
(四)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未被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取消招标资格或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五)投标人须承诺在过往经营过程中未发生过违规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未造成不良影响,在国家、省、市质量、环保、安监部门无不良记录,近三年(2018-2020)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及安全环保事故、事件,未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
经招标方调研,投标人有不良信誉记录的,发生过一般B级(按招标方标准界定)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过重大社会影响被政府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需对其提供的所有证件和业绩证明材料真实性承担一切责任。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1年1月8日9时00分至2021年1月14日16时00分: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npc/pmsbid/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② 按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400元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20吕栩舟FW098标书款”;
③电汇: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账 号:1001260529022108485
联 行 号:102290026050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投标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扫描件、开具标书费发票信息表、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一)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电子版发送到Lxz240025@163.com,招标机构收到电汇底单、开具标书费发票信息表、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审核通过后次日在网上解锁(如在周末购买在下一周周一解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建议在系统报名成功后、在进行付款并将电汇底单扫描件、开具标书费发票信息表(电子版)、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打包成一个文件后将其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公司投标**项目登记文件”。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5因为此次采取电子化招投标,未领取、遗失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尽快咨询或者办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事宜。领取的,请咨询U-key是否过期。相关问题请咨询电子招标运维单位。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投标人注册事宜请联系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一:投标人办理U-key指南、投标人用户手册、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1年1月27日9:00前(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7.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会导致废标。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 “2020吕栩舟FW098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公告4.3条款相同。
六.开标
6.1开标时间:2021年1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6.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七、其它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
联系人:陈云光;联系电话:1500809642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吕栩舟;联系电话:0663-7603332
邮箱:Lxz240025@163.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