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罗河镇白庙水库东、西干渠整治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溪市罗河镇白庙水库东、西干渠整治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溪市罗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溪市罗河镇太田、陈家村。
2.2投资额:约795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 2月,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2月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申请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报名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27 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点击右侧中部“交易主体登录”按钮进入新版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8 日9时30分,地点为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已履行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7.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开标会的,由建造师担任委托代理人)、施工标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5本次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6按赣水建管字〔2020〕19号文要求,中标单位须进行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手机APP“钉钉”自主完成考勤打卡,中标后不准变更以上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结果自动推送至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履行合同评价及信用评价工作中运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每月至少出勤22天。
7.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响应《鹰潭市水利局关于建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鹰水字[2014]46号)文件要求。
7.8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贵溪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办公室进行监督。
7.9评标办法:赣水发【2019】1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和赣水规范文〔2020〕5号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溪市罗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517011899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13870132240
地 址:贵溪市翰林雅苑2E栋214号
监督机构:贵溪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701-3771656
2021年1月7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市沿河路支行
2、户名: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溪金鑫分理处
3、户名: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溪支行
4、户名: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贵溪支行
5、户名: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溪支行
6、户名:贵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溪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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