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1-06,公告主要内容为:乌鲁木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保安服务项目成交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所属行业分类:检察院,招标编号:2020XJJZ-161,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0XJJZ-161
二、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保安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1.成交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保安服务,29人,每人每月2800元。 | 29人,每人每月2800元 | 29 | 人 | 磋商价格(首次):967962.00(元),最终报价:939600.00(元) | 乌鲁木齐安保(集团)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乌昌路244号 | 91650100228675979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保安服务,29人,每人每月2800元。 | 保安服务,29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 | 保安服务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保安公司有相关资质。对保安做定期培训(每月至少一次),提交保安人员政审结果,保安员资格证,保安由保安公司管理。 严格遵守厅里的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厅制度的管理,完成临时性工作。 | 1年 | 遵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国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经营保安服务。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盛卫兰,史新西,王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094.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216号
联系方式:(0991) 853-9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991-45083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维
电 话:0991-4508367
4.财政监督电话:0991-2822689
2020年12月21日2021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