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交三公局丹河新城晋福苑B地块团购房项目经理部
商品混凝土采购
招标编号:2021-5-晋城-01(混凝土)
1. 招标条件
中交三公局丹河新城晋福苑B地块团购房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混凝土进行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中交三公局丹河新城晋福苑B地块团购房项目位于青山街以南、珏山路以东、环丹路以西、连理街以北,主要包括12栋建筑单体和临街商业,总建筑面积20.34万㎡。
2.2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质量体系认证资质;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分为2个包件招标,投标人均可参与两个包件的投标,且最多中标一个包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1年01月05日16时至2021年01月13日10 时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empm.ccccltd.cn)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2021年01月05日16时至2021年01月13日10 时。
4.2 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114.255.239.58/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01月22日10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22日10时止,2021年01月22日10时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
公司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账户: 01-10-000367-02
税务登记号:911101015621420356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empm.ccccltd.cn)进行。
7.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中交三公局
项目联系人:慕旭强 联系电话:15811352762
分公司联系人:苏玉树 联系电话:010-59941543
投标保证金款汇款凭证电子邮箱:547763424@qq.com
招标物资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 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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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混凝土
| C15
| 立方米
| 6500
| 中交三公局丹河新城晋福苑B地块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 中交三公局丹河新城晋福苑B地块项目经理部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现场验收交货。
| 本工程开工至本工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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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混凝土
| C25
| 立方米
| 2500
|
3
| 混凝土
| C20细石
| 立方米
|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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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混凝土
| C25细石
| 立方米
|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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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混凝土
| C30
| 立方米
| 42000
|
6
| 混凝土
| C30 P6
| 立方米
| 38000
|
7
| 混凝土
| C30 P6微膨胀
| 立方米
| 3500
|
8
| 混凝土
| C35
| 立方米
| 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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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混凝土
| C35 P6
| 立方米
| 4500
|
10
| 混凝土
| C35 P6微膨胀
| 立方米
| 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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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混凝土
| C40
| 立方米
| 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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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混凝土
| C40 P6
| 立方米
| 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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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混凝土
| C45 P6微膨胀
| 立方米
| 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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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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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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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要求: 符合预拌混凝土技术标准,按GB/T 14902-2012《预拌混凝土》、GB/T 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等执行。并出具《商品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出厂合格证》《原材料检验报告》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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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验收:混凝土过磅抽检过程中,实际容重和标准容重的偏差不能超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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