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西石化公司常减压装置中和胺低温缓蚀剂框架采购
一、招标条件
锦西石化公司常减压装置中和胺低温缓蚀剂框架采购项目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JXSHSW-2021-001
2.采购标的物:
标包一:南蒸馏装置中和胺低温缓蚀剂 54吨
标包二:北蒸馏装置中和胺低温缓蚀剂120吨
3.技术要求:见附件
4.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一: 80万元(含税、含运费价)
标段二:180万元(含税、含运费价)
5.授标原则:允许兼投兼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招标货物的供应能力,投标人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须真实有效。
3.投标人须入围集团公司2018年化工助剂集中采购结果公告表包5(炼化用缓蚀剂/物料分类码13021401)甲级供应商,且供应商及产品状态均正常。
4.投标产品须在国内石化行业同类装置有三份(含)以上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月4日8时至2021年1月1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项目以电子版形式发售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购买。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扫描件发至联系人邮箱,逾期报名无效。
3.标书费统一汇款到锦西石化分公司账户,并在备注中写明:
(1)001标书费;(2) 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
锦西石化分公司账户信息: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
开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东门支行
帐号:0715022309221000235
税号:91211400716427237D
电话:0429-2175720
传真:0429-2177877
邮编:12500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25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锦西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403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受疫情影响,本次招标所有投标人邮寄递交投标文件。
收件人:潘大壮
收件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42号锦西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转账、电汇备注栏注明 “锦西石化低温缓蚀剂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1月25日10:00;
开标地点:锦西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403会议室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42号 邮 编: 125001
联 系 人:潘大壮
电 话:0429-2179399 传 真:0429-2175464
电子邮箱:10123312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