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2-31,截止日期:2021-0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汕尾汕尾市城区民政局4号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汕尾-城区,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编号:441502-202012-304101-0010,招标文件售价:(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4号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区分中心(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01 月 08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02-202012-304101-0010
项目名称:4号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55,800
最高限价(如有):7558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项目
2、标的数量:1台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名 称
| 技术参数规格及相关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4号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 1
| 台
|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合一新证、具有本项目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3)企业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声明书(须同时提交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平台本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栏目公示界面截图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谈判文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本项目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
(4)法人代表/负责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声明书(须同时提交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平台本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栏目公示界面截图加盖公章及企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核通过>界面截图)。
所有提交材料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年12 月31 日至2021年 01 月 05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区分中心(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01 月08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区分中心(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1 年01 月08 日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区分中心(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尾市城区民政局
地址:汕尾市区香城路东海大厦
联系方式:0660-3399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区分中心
地址:汕尾市城区香城路中段(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
联系方式:0660-3385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先生
电话:0660-338568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文件
发布人: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区分中心
:2020 年 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