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2-31,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六安皖西学院学生宿舍公寓1#楼组合床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安徽-六安,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LACGZX-H2020-119,开标地点:变更为: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三楼开标4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ACGZX-H2020-1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皖西学院学生公寓1#楼组合床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投标样品、评审办法及履约承诺书
(一)投标样品:投标时,提供桌面板小样(带有板材品牌标记,尺寸约200mm×200mm,两边封边,另两边为原截面)、拟用于本项目的各种型材小样(包括立柱、长横梁、短横梁、护栏的小样。长度约150mm,喷漆等工艺全部完成)、全套五金配件一套。须贴上投标人标签,并密封完好,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二)评标时,先对小样进行检查。经检查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小样评审办法:1)形式检查。对型材、桌面板小样的外观、尺寸是否符合采购需求中的规格要求进行检验进行符合性检查。2)查验型材的检测报告(市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喷塑冷轧钢板检测报告),检测内容需符合国标GB6458-86相关规定,同时包含500小时抗盐雾试验。3)查验多层防火板检测报告(市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板材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含甲醛释放限量的内容,满足E1级标准,4)查验胶黏剂检测报告(市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板材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含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游离甲醛,均需符合国标GB18583-2008相关规定。
(三)中标公示发出之日起7天内,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送一整套组合床(单人位),提交本项目的原材料采购计划(时间、品种、规格、品牌)、供货计划、安装计划,经确认符合招标要求后,签订合同。样品由学校保管,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投标文件中需有履约承诺书(见下模板)。
履约承诺书(该承诺书放在投标文件中“附件十 谈判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处)
致:皖西学院
我公司参加贵方学生公寓组合床采购项目投标,完全接受贵方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我公司承诺如下:
1、若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要求,中标公示发出之日起7天内提交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工期要求的一整套组合床(单人位),提交本项目的原材料采购计划(时间、品种、规格、品牌)、供货计划、安装计划。
2、若我公司中标,我公司确保本项目按期完成。如有延误,贵方扣除我公司全部履约保证金,且由此引起的一切社会、经济后果由我方承担。
3、若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承诺按招标文件提出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和安装,同意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原材料验收和成品验收方案。
4、若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承诺按招标文件提出的保修要求。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二、认证、检测及标准引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具备有“CMA”或“CNAS”标志,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成品(学生公寓床)完整质量检测报告证明文件。
2、所投产品及原材料须符合QB/T 2741-2013《学生公寓多功能家具》等及相对应的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质量保证
1、中标人须确保按本项目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履约。中标人在原材料(钢材、板材)进场后,通知招标人到场验货。
2、质量验收。招标人将组织对产品进行质量验收。质量验收包括原材料、加工工艺、成品质量的验收。
如原材料、加工工艺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直至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每发生一次上述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0%。如卖方不能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开始安装,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0%;如卖方在开始安装5日内不能安装完成超过50%,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0%;如卖方不能在10天内全部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由此引起的一切社会、经济后果由卖方承担。
招标人将进行成品验收。中标人应提供在本批次产品中抽样送检,有“CMA”或“CNAS”标志,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成品(学生公寓床、公寓床床板)完整质量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并随机选择一套成品进行破坏性检验。如验收不合格,已安装的组合床全部更换为合格产品为止。(更换的时间计入产品的供货期限内,并免费修复因更换对室内装修、电线等造成的损坏)。
3、中标人应提供三年免费保修期,免费检修和维修(包括更换各种配件)。质量保证金分三次退回,自本项目验收合格起,满一年时,如无质量问题,退还50%,满两年时,无质量问题,退回30%,满三年时,无质量问题,全部退回。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完成本项目的各项服务,包括制造、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及售前售后等伴随服务;
2、本项目报总价,总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3、在合同货物保修期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货物的维修服务,乙方须以不高于市场零售价格的配件价格向甲方提供零备件。
皖西学院货物类采购合同
买方(甲方):
| 皖 西 学 院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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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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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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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证 方:
|
| 签订地点:
| 六 安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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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项目授予乙方完成。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具体技术参数和关键性货物零配件清单以投标文件为准)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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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生公寓1#楼组合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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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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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以上费用包含设备费、安装材料费、安装调试费、运费、培训、维护、利润、税金等其他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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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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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合同文件内容
以下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说明函;
(3)乙方提交的投标书;
(4)中标通知书;
(5)承诺书内容;
(6)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及附件。
第三条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标准顺序依次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乙方提供和交付的产品技术标准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标准中无相应规定,所投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以上质量标准的正品;相关的施工安装是由持有有权部门核发上岗证书的安装调试人员按照国际或国家现行安装验收规范来实施的,乙方对施工安全负全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第四条产品的供货方式、供货地点和供货期限
⑴供货方式,按下列第1项执行:
1.乙方送货上门;2.乙方代运;3.甲方自提自运
⑵供货地点:皖西学院院内指定的任何地点
⑶产品的供货期限自建筑物改造施工完成后(2021年4月中旬)进场安装,10天内完成全部安装并验收合格。。
第五条 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大小写):¥元(人民币大写:圆整)。
第六条付款条件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具体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凭乙方提交的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原件等材料办理结算手续。经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乙方供货且安装调试完成后在3 天内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在没有征得采购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将拒绝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⑴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不能达到国家规定技术指标,应妥为保管,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具体说明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并附相关验收材料,同时提出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处理意见。
⑵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产品在使用寿命过程中,发现不能满足要求或不合格的,甲方仍可提出异议。
⑶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⑴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或逾期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值的2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全部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⑵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开始安装,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0%;如卖方在开始安装5日内不能安装完成超过50%,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0%;如卖方不能在10天内全部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
⑶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双方同意调换的,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内完成调换,调换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调换货物交付时间如超出合同约定交货期的,按乙方逾期交付货物处理。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或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⑴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⑵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履约保证金
⑴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圆整)
⑵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供的,与此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⑶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卖方不能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开始安装,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0%;如卖方在开始安装5日内不能安装完成超过50%,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0%;如卖方不能在10天内全部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
(4)履约保证金转(汇)开户信息:单位名称:皖西学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解放路支行;账号:1204030104001431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12340000486188663C。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金
⑴本项目质量保证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圆整), 乙方在质保期内每年两次(寒假和暑假)免费检修和维修(包括更换各种配件)。质量保证金分三次退回,自本项目验收合格起,满一年时,如无质量问题,退还50%;满两年时,无质量问题,退回30%;余款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全部退回。
⑵乙方提供的质量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供的,与此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⑶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超出部分由乙方补齐。
⑷质保期内服务内容以投标文件为准。
第十三条其他
(1)供应商须提供完成本项目的各项服务,包括制造、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及售前售后等伴随服务;
(2)本项目报总价,总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3)在合同货物质保期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货物的维修服务,乙方须以不高于市场零售价格的配件价格向甲方提供零备件。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30 天内,按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采购管理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2)项方式处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六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和见证方签字盖章且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也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见证方执壹份。
(下无正文)
甲方:
|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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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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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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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年 月 日
|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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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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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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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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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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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开标时间推迟至:2021年1月6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变更为: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三楼开标4室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皖西学院
地址:六安市云路桥西月亮岛
联系方式:章栋 0564-3306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5楼
联系方式:0564-51509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婷婷
电 话:0564-5150915
皖西学院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