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委托发布,2020-12-31,截止日期:7.1.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大沥镇“全球创客小镇”核心区政府配建道路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第二次,所属区域:广东-佛山,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广东建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沥镇“全球创客小镇”核心区政府配建道路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沥府办复﹝2020﹞4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沥镇“全球创客小镇”核心区政府配建道路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1896万元,其中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建安费约18806万元(含箱涵建设),其他费用约3090万元。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分两期,其中大沥镇“全球创客小镇”核心区政府配建道路建设工程一期包含信安路(创客路-桂和路段)、永安路、规划十三路、环锦路和荔枝南路五条道路;大沥镇“全球创客小镇”核心区政府配建道路建设工程二期包含创客路及信安路(规划N路-创客路)两条道路。
2.3 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且完成竣工结算审核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本工程招标内容、规模和工程总投资额: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报规报建报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及全过程项目管理等工作。
2.4.1管理咨询工作内容: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且完成竣工结算审核之日止,按甲方相关授权,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协助进行设计管理,主导办理项目的报规报建报审,发承包管理,全过程造价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管理、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算、保修期满为止的全过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完成项目开工前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督促设计等相关单位按甲方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和成果,对设计各项成果进行质量把关;协助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协助完成概算审核、施工图审图备案(不包含审图)等工作;负责相关合同的初稿拟定、条款把关等管理,按照所签订的各种合同组织工程建设,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的管理,对各施工工序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管。编制项目实施用款计划、建设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批。负责档案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竣工档案并移交甲方。对项目前期所需的环境影响报告、节能评估报告、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含交通分析)、水土保持方案等报告的成功文件质量进行把控。组织项目推进过程中各种协调会、专家评审会及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场地费、评审专家劳务费等可预计及不可预见费用,设计合同等专项合同已有约定支付的费用除外)。
2.4.2工程设计工作内容:本项目一期二期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并确保上述设计图纸满足施工图深化要求,完成初步设计的专家审核,按时保质按量完成;还需对上述方案图纸的后续实施过程(包含招标、报建、概算审核、施工图设计及整个施工过程)进行跟进和技术支持。
2.4.3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管理、隐蔽工程管理、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
2.4.4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以成本造价为主线对整个项目的控制管理,包括总投资总体控制;设计阶段造价控制;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对比、优化及管理;设计优化过程的造价分析对比;设计变更方案对比;预算编制及审核;动态管理施工图预算;结算审核;工程变更签证控制管理;材料价格管理;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格调研;资金计划管理;进度款审核;协助处理索赔及反索赔并审核其造价;工程造价纠纷管理等。
2.4.5工程招标代理工作内容:编制本工程建设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及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并按当地要求进行送审备案、组织标前会议、开标、评标、定标等,协助签订合同,完成招标过程中相应的工作内容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事项。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5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现行工程项目管理、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为准)。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资质4.2.1.1、工程设计资质4.2.1.2和工程造价咨询资质4.2.1.3所要求的企业资质:
4.2.1.1 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工程监理资质之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4.2.1.2 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2.1.3 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不得提高资质标准。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招标人可以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个(其中工程监理单位不超过1家,工程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工程监理资质单位为牵头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选派。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2.2.7 分包工程应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如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与招标人签订的本合同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承包人如本身已具备相应资质的,资质对应的工作不得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中符合招标公告工程监理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成员单位分别提供;若指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符合招标公告工程监理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均须获得诚信编号;对应资质类别分别为:监理类企业、设计类企业、造价咨询机构】
4.3.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广东省以外的成员单位),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且须注册于联合体牵头单位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证书)
4.4.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件。
4.4.3 需提供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单位)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的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符合)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12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试行推广投标保函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4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1月25日8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月25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年1月25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开标二室302)。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南海区人民政府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0.5 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0.5.1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可委托佛山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佛山本地的其他人员作为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若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未具备投标交易员资格的,开标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投标人任一投标交易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投标交易员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开标签到将采用录入交易员身份证号码形式进行身份验证,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代理人须与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为同一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不接收投标文件。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检查不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10.5.2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投标授权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场,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无需参加开标现场的后续流程。
10.5.3 到场的交易主体须配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防疫工作(包括逐个体温测量,询问身体状况和近期旅行史、疑似病人接触史工作)。招标人及投标人办事人员进场需提交健康证明,详细说明身体情况,和近期旅行史、疑似病人接触史,并加盖单位公章。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 招标代理:广东建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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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层A-F
|
邮编:/
| 邮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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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小姐
| 联系人:陈伟坚
|
电话:0757-85526842
| 电话:0757-82034163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613903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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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