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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1、2号线微型消防站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YFAJ-ZB-2001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宁轨道交通1、2号线微型消防站维保项目“招标人”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1、2号线微型消防站维保项目。
1.2项目地点: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25座地下车站、屯里车辆段,2号线16座地下车站、安吉车辆段。
1.3项目规模: 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从火车东站至石埠站,设25个地下车站、一个停车场、一个车辆段;2号线从西津站至玉洞站,设18个地下车站、一个车辆段,与1号线在火车站、朝阳广场站换乘。根据南宁市消防支队《关于建议在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沿途25个车站建设微型消防站的函》及《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2016年第四次协调例会会议纪要》(南轨道办纪要〔2016〕15 号)的要求,在1、2线路开通时,在每个轨道交通车站建立的微型消防站,配备了相应的灭火抢险救援装备器材(以下简称微型消防站),便于车站值班人员和政府消防队员在有火情时快速取用,第一时间进行处置。1、2号线车站共配备微型消防站装备43套。
1.4招标范围:对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25座地下车站、屯里车辆段、2号线16座地下车站、安吉车辆段的微型消防站进行维保及故障处理,维保内容包含常规检查,维护保养,应急维修,气瓶检测、充气,培训、售后服务及零部件更换等。南宁轨道交通1、2号线微型消防站共43套,具体设备器材参数、型号、数量详见附件一《南宁轨道交通1、2号线微型消防设备表》,设备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5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不含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肆佰柒拾伍万元整(小写:475万元)。其中,1号线微型消防站维保不含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贰佰玖拾万元整(小写:290万元);2号线微型消防站维保不含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元整(小写:185万元)。
1.6服务期:合同期3年,共36个月,合同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类似业绩是指交通行业(如城市轨道交通、机场等)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服务业绩。
同时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体现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或维保清单等内容,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须是其自身的,不能是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的。与个人签订的合同无效,不接受分包或转包的合同业绩。
2.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住建部、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监总局)、广西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截止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本项目不需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可登陆网站,在“交易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招标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如需获取项目有关技术文件(如有),请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
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1月 20日 09时30 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具体安排见9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5.3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4投标文件的递交
5.4.1采用邮寄快递等方式送达,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2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自治区南宁市竹溪路73号领东尚层 5层;联系人:张之轩;联系方式:18577651549;
5.4.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不予受理。
5.4.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制作记录。本项目开评标结束后,在开评标结果公示中增加唱标结果的公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nggzy.org.cnwww.ecrrc.com(中国e车网平台)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 |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大街1号苏园写字楼17单元4层 |
邮 编:530029 | 邮 编:100873 |
联 系 人:曾祥勇、熊丹萍 | 联 系 人:沈嘉伟 |
电 话:0771-2778257、0771-2778972
| 电 话:010-68946980 |
传 真:/ | 传 真:010-6894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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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shenjw@biddingciti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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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www.nngdj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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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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