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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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分公司科技馆完善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长岭分公司科技馆完善改造项目
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岭分公司科技馆完善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科教馆完善改造项目投资计划》(计【2020】技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以下简称长岭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长岭分公司科技馆完善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长岭分公司 科技馆完善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湖南岳阳市云溪区路口镇长岭分公司。
2.3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括新增装置模型陈列、技术经济指标展示、知识教育、科技迎新、发展规划等功能,利用科教馆的部分房屋设施进行完善,新增上述功能。
2.4建设投资: 810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投资600万元,费用性支出投资210万元)。
2.5计划工期:开工日期:合同签订后立即进场。交工日期:2021年3月30日。
具体施工进度按签字版统筹计划为准。
承包人必须保证按期交工, 因现场或发包人原因以及重大设计变更、不可以预见性天气因素、不可抗力等原因引起工期延期的,承包人需在7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报《工期延迟申请报告》,经发包人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顺延。未经发包人同意,工程进度不得顺延。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合同估算额约775万元(含税)。
2.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详细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物资采购(中央空调除外),项目文件归档,竣工验收和保修责任期间的服务等工作,并对施工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
2.8工程质量:
(1) 采购成品合格率100%。
(2)工程物资采购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材料合格率100%;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外承包商供料物资采购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集团工单物采管[2017]20号)和《关于印发〈中国石化集团外承包商物资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石化物(2017)697号)要求进行采购。
(3)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单位工程的质量合格率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5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或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2015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装饰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施工负责人持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2015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015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4)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装饰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采购负责人业绩。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0年12月31日8时55分至2021年1月5日16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1月5日16时00分。
获取电子版图纸方式:请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联系招标人代表彭小芳领取,0730-8452426,18274066389。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5 万元。
5.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3 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21日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申请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1月21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中石化长岭分公司设备工程部;
邮编:414012;
联系人:彭小芳;
电话:0730-8452426,15842882729;
电子邮箱:pxfang.cl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
地址:湖北省潜江市(广华)安康路T18号(江汉油田图书馆西侧);
邮编:433124;
联系人:刘江潮;
电话:0728-6502613(工作日:上午8:,3 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传真:0728-6502287;
电子邮箱:liujc.jhyt@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
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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