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2-30,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梅州兴宁市环境保护局兴宁市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梅州-兴宁,所属行业分类:监测,招标编号:441481-202012-604001-001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兴宁市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18号905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1 月 2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81-202012-604001-0010
项目名称:兴宁市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项目
预算金额:4,585,900
最高限价(如有):45859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兴宁市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项目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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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项目
| 1项
| 建立兴宁市入河排污口清单,编制《兴宁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报告》,构建兴宁市主要入河排污口相关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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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
在有关部门工作基础上,对标长江、渤海入河排污口排查的先行经验和标准,聚焦省、市碧道建设及考核断面达标攻坚行动,通过落实“查、测、溯、治"四项重点任务,全面摸清兴宁市入河排污口底数,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确保入河排污口排放状况得到有效改善,提升水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具体如下:
1.“查”: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
2.“测”: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
3.“溯”:进行入河排污口溯源。
4.“治”:提出治理方案及建议。
全市实施范围包括兴宁市境内的诸河的干流及其他所有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以及小于100平方公里的重要河流,所有中型以上水库、重要的小型水库以及主要湖泊范围,涉及河流总长度约472公里、湖库库容约为19314.48立方米。重要河流指具有饮用水功能定位的河流、重污染河流、生态敏感脆弱河流等,重要小型水库指具有饮用水功能的水库。参照“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和“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标准,原则上干流及主要支流排查范围以两侧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2公里,包括所有人工岸线(城镇岸线、渔业岸线、临江工业岸线、江堤岸线、特殊用途岸线等)、自然岸线(滩涂、湿地等)和江心岛。具体范围可根据产业布局、排污特征等实际情况适当扩大。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工作自2021年1月启动,至2021年4月底结束现场摸排工作,预计于2021年5月底结束工作。(如政策或工作需求调整,则相应工作时间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或依法免税的证明;
④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⑤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登记并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12 月30 日至2021年 1 月 6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18号905室
方式:现场报名登记(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1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18号9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宁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兴宁市兴城兴南大道环保大厦
联系方式:0753-32514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18号905室
联系方式:020-875985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俊波
电话:020-87598580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