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2-30,截止日期:2021-0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汕尾清城区源潭镇大龙村委会大龙新村、大垯村委会木棉塘村、大连村委会佈二村、踵头村委会上新和村护坡工程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汕尾-城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441802-202012-304005-0231,招标文件售价:(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清城区源潭镇大龙村委会大龙新村、大垯村委会木棉塘村、大连村委会佈二村、踵头村委会上新和村护坡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务01号之303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01 月 1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02-202012-304005-0231
项目名称:清城区源潭镇大龙村委会大龙新村、大垯村委会木棉塘村、大连村委会佈二村、踵头村委会上新和村护坡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19,007.91
最高限价(如有):2219007.91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清城区源潭镇大龙村委会大龙新村、大垯村委会木棉塘村、大连村委会佈二村、踵头村委会上新和村护坡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完工期
| 最高单价限价(元)
|
1
| 大龙村委会大龙新村、大垯村委会木棉塘村、大连村委会佈二村、踵头村委会上新和村护坡工程
| 1项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
| 2,219,007.91
|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①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②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0年0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提交前2020年0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承诺)。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磋商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磋商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5)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按《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承诺)
①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③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本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
(8)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响应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广东省内响应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件),且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年12 月30 日至2021年 12 月 6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场01号之303)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
售价(元):15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01 月1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场01号之303)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1 年01 月13 日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场01号之3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报名登记及磋商保证金缴纳
(1)现场报名登记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为现场购买。购买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核对无误后,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即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②工商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需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③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④如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⑤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
(2)缴纳磋商保证金
①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自2020年12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②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③形式:银行转账形式。
④磋商保证金信息:
户 名: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清远分行
帐 号:7639 0024 5710 501
⑤磋商保证金须由供应商账户汇入。交纳磋商保证金时,请注明“ZY-CG-QY-2020-068保证金”字样。
备注: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需要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源潭大道
联系方式:0763-3243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务01号之303
联系方式:0763-36666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小姐
电话:0763-366660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