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合同签订时间委托发布,2020-12-30,公告主要内容为:郑州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全自动血液分析仪采购项目中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郑州,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合同签订时间,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全自动血液分析仪采购项目项目(招标编号为豫工程20201258001)于2020年12月29日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开标、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郑州三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武汉佳美医疗设备用品有限公司
| 郑州九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投标费率(%)
| 468000.000
| 469800.000
| 469000.000
|
项目负责人
| 孙金钊
| 王蓉
| 时祥行
|
质量
| 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标准
|
工期(交货期/天)
| 40
| 40
| 40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无此项内容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元) |
郑州三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五分类血液分析流水线采购项目 | 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 2018-12-24 | 1198000.00 |
郑州三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 2019-03-29 | 898000.00 |
郑州三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开封市第二中医院采购项目 | 开封市第二中医院 | 2018-09-01 | 565000.00 |
1.3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此项内容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2.1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3.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并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企业。(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保留对投标人进行核查的权利,如有不一致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
2.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 | 响应情况 |
1 | 武汉佳美医疗设备用品有限公司 | 响应 |
2 | 郑州三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响应 |
3 | 郑州九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响应 |
三、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废标情况
四、报价修正
无报价修正
五、所有投标人综合标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1 | 郑州三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7.00 | 17.00 | 18.00 | 17.00 | 17.00 |
2 | 武汉佳美医疗设备用品有限公司 | 6.00 | 6.00 | 7.00 | 6.00 | 7.00 |
3 | 郑州九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6.00 | 5.00 | 5.00 | 4.00 | 7.00 |
六、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1 | 郑州三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48.00 | 47.00 | 47.00 | 49.00 | 47.00 |
2 | 武汉佳美医疗设备用品有限公司 | 35.00 | 34.00 | 34.00 | 35.00 | 35.00 |
3 | 郑州九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8.00 | 15.00 | 16.00 | 16.00 | 15.00 |
七、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1 | 郑州三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5.20 | 90.00 |
2 | 武汉佳美医疗设备用品有限公司 | 24.82 | 65.82 |
3 | 郑州九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4.99 | 46.39 |
八、评标委员会名单:葛文胜、胡绪美、刘玉振、席海燕、袁灿宇
九、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0日 至 2021年01月04日
十、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此项内容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人:王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1-65311768
2020年12月29日
评标监控相关信息公示
豫工程20201258001001